最近关于光伏用地的政策闹得沸沸扬扬,我们找到一篇2021年7月6日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刊登的《关于增加光伏用电土地类型的建议》的答复,很有参考意义,现分享给各位光伏人,供大家参考: 对十三届全国人
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项目,应当遵守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的基本用地原则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条:“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规定土地用途,将土地分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。”
自碳中和概念提出,光伏产业由低谷重登高峰,可预见的是,未来将发展得更好。而在十年前,户用光伏尚未普及,前景一片迷茫。那时,政策和法律还不像现在这样完备,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是可敬的。今天就来盘点一下那些
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,也是光伏享有补贴的最后一年,分布式光伏领域呈现跨越式增长,2021年新增并网容量共计5488万千瓦,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927.9万千瓦。
2018年,国务院发布了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,里面有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太阳能,加快实施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等措施。在国家“十四五”发展战略中,光伏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。
截至2021年底,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.77亿千瓦,包括:火电装机容量13.0亿千瓦,水电装机容量3.9亿千瓦,风电3.3亿千瓦,太阳能发电装机3.1亿千瓦。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.2亿千瓦。